”
老郎中接过女子递来的茶水,喝过一口后不紧不慢说道:“旺财这小子能活到今日,不容易。”
旺财是镇上人给阿萍取的绰号,在屠龙镇,终年窝在巷子中的阿萍就好似一条不会叫的野狗,有人施舍残羹冷炙他便苟延残喘,没人施舍也不摇尾乞怜,只是默默的躺在那儿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。
女子听了老郎中的话心生怜悯,“可不是吗?这些年吃了上顿没下顿,只剩皮包骨头了。”
老郎中摇头道:“杨柳啊,我不是这个意思,抛开他身上的多处伤疤不说,旺财曾受过极其严重的内伤,全身筋骨移位,能活下来已然称得上奇迹了,想必他每日都承受着极大的痛苦,若是就这么饿死,对他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吧。”
女子终究是心软,看着这个身世凄惨的乞丐,纵然二人并不相识,仍是一阵心痛。老郎中饮尽一杯茶水,见杨柳仍在黯然神伤,第二杯茶算是没了着落,便要起身离去。
杨风想起阿萍头上的伤口,急切道:“郎中,他头上的伤不得包扎一下吗?”
老郎中脚步不停,笑道:“你可得赶紧包扎,手脚慢了他那伤口就要自行愈合咯。”
吃过一碗热粥,杨柳让弟弟给阿萍将身子擦洗一番,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。看着安静躺在床上的阿萍,杨柳心生感慨:“原来他生得如此白净,这满脸胡须下藏着的或许是一张英俊的脸庞。”
“风儿,他是叫阿萍对吗?平安的平?”杨柳问道。
杨风挠了挠头,显然有些犯难,韩大哥给他们请的教书先生讲学时他永远是睡的最快的那一个。
“浮萍的萍。”阿萍睁开双眼,以虚弱且沙哑的声音说道。
杨柳看着这双眼眸,心神不禁为之一荡,脸红的转过身去。正当她要开口询问阿萍身体状况时,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入耳中。
“谁呀,这么晚来敲门。”杨风快步走向院门,有些不耐烦。
一名满身酒气的光头大汉将其抓起,一把扔到屋前,笑道:“